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571.由于地狱之火表示出于爱自己、爱世界的作恶欲望,并且这种欲望是地狱里所有人的特性(如前一章所述),所以当地狱被打开时,人就会看见那种冒烟的火,就像在火灾中所看到的火。烈火是从自我之爱所盛行的地狱冒出来的,闪烁的火是从尘世之爱所盛行的地狱冒出来的。不过,当地狱被关闭时,这火就不见了,取而代之的是某种像是由浓烟制成的幽暗之物。然而,火仍在里面迅速蔓延;对此,你能从所散发出的热看出来。它就像火灾过后从烧毁的废墟中冒出的热气,有时像烧热的火炉冒出的热气,有时像热澡水冒出的热气。当这热流入人时,它会激起人的欲望;激起恶人里面的仇恨和报复,以及病态者里面的疯狂。这种火或热就是那些陷入上述两种爱之人的特征,因为就其灵而言,他们活在肉身时就已经与地狱相通。不过,需要知道的是,地狱里的人并非真的在火里;火只是一种表象。他们也并非真的感受到任何焚烧,只感受到他们在世时所知道的一种温暖。火的这种表象是由于对应,因为爱对应于火,灵界所看到的一切事物都照对应显为可见。
874.启20:15.“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,他就被扔在火湖里”表那些没有照主圣言中的诫命生活,也不信主的人被判罚。“生命册”表示圣言,“照生命册受审判”表示照着圣言真理受审判(参看256, 259, 295, 303, 309, 317, 324, 330节);除了照主圣言中的诫命而生活并信主者之外,“生命册”上找不到其他任何人。因此,所表示的是这一切。凡不照主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的,皆被判罚,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:
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,我不审判他,有审判他的;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。(约翰福音12:47,48)
凡不信主的,皆被判罚;主在约翰福音中还教导说:
信子的人有永生,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,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。(约翰福音3:36)
562.从广义上说,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人,其邪恶就是蔑视他人,嫉妒,仇视所有不支持他们的人和随之的敌意;各种仇恨,以及报复、诡诈、欺骗、无情和残忍。在宗教问题上,他们不仅藐视神性和神性事物,也就是教会的真理和良善,还向它们发怒。当人变成灵时,这种怒气就转变成仇恨。那时,他不仅无法忍受听闻上述真理和良善,甚至对所有承认并敬拜神性的人充满仇恨。我曾与一个灵人交谈过,他在世时大有权势,却过于爱自己。仅仅听见有人提及神性,尤其提及主,他就怒火中烧,想要杀人。当他爱的缰绳被松开时,他甚至想成为魔鬼本身,以满足他的爱,不断攻击天堂。当许多天主教徒在来世意识到主拥有一切权柄,自己却毫无权柄时,他们便感受到这种欲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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